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有哪些?

11月1日实施的税费政策

资讯来源:广东税务


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有哪些?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关注文末提示获取深圳社保最新资讯及申请入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本《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派】id: best0755(原:深圳百事通)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社保】,即可获取深圳最新社保相关办理指南和办事入口。



了解更多深圳办事政策,请关注公众号 深圳派 (id: best0755) 长按或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