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政速递!2021年9月1日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单价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

资讯来源:深圳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7月26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


2021年9月1日起,企业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以更快获得税收确定性啦!对跨境经营企业可是大大的“红利”!


01

什么是单边预约定价安排?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指企业就未来3至5个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境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境内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降低跨国企业税收遵从成本,提高跨境经营的税收确定性,促进跨境投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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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有哪些“特色”?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的“特色”主要体现在“流程简化”和“时限明确”两方面:


一是流程简化。一般预约定价安排程序包括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而适用简易程序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仅需申请评估、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3个阶段: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少了预备会谈阶段,并将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3个阶段合并为申请评估1个阶段,极大地提高了谈签效率。


二是时限明确。根据24号公告的要求,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90日内开展分析评估和功能风险访谈并向企业送达文书,告知其是否受理;送达受理申请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与企业就其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协商完毕。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下,我局在全国率先完成试点工作,分别用不到4个月、6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与某港资和某日资企业的谈签,成为全国首批试点成功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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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简易程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简易程序旨在为税收遵从度高的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根据24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一)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3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的同期资料;


(二)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的;


(三)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的。


04

如何看待24号公告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之间的关系?


24号公告仅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所涉及工作阶段作出的特殊规定,对64号公告中实质工作内容并未进行改变。


05

如果第一次申请简易程序没成功,还可以重新申请简易程序吗?


税企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终止简易程序的,企业不可以重新申请适用简易程序,但可以依据64号公告按照一般程序重新申请预约定价安排。为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在简易程序中已经提交过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交。


建议和欢迎企业就申请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06

如果后续对预约定价安排有疑问,如何咨询?


企业获得咨询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电话咨询:12366或0755-25843297;


(二)上门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7楼1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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