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复退军人户籍迁入

2019

● 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接收的军转干部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可到我市公安机关核准迁户;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 办理流程

○ 网上流程

1.申请 
登陆
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
点击“户口迁入”,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自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受理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即时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 窗口办理

1.申请
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
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步骤进行下一步,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4.审批 
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要求
复退军人入户介绍信 原件:1
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1
士兵退出现役证或复员证 复印件:1
军人身份证 复印件:1
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复印件:1
入户地选择及材料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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