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

2019

● 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落户条件

1、毕业时间在两年内;
2、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3、身体健康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注:如果毕业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则属于在职人才,其入户办理手续会有不同。

● 第一步:填写测评

首先,毕业生需要进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面的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里(请用IE浏览器打开),这里会需要用到深圳社会统一账号登录,登录后点击【接收毕业生】这一选项
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填报申请入户的基础资料,在申报方式中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然后点击【按当前填写信息测评】

● 第二步,领取接收表

如果毕业生选择的代理机构是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分部、罗湖分部-坪山中心服务窗口、高新区分部、龙华分部、龙华分部龙岗服务窗口、宝安中心(西岸分部)、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光明分部;福田人力资源局、罗湖人力资源局、南山人力资源局之中的,可以直接在微信上预约办理业务的时间。

○ 预约流程

找到下图所示的缴费入口(微信公众号)如果是首次进入该系统的,请先注册需要用到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号,注册入口在底部,如已有账号的请直接登录。
首次登录后,会需要申请人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只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到达这一步后,请谨记温馨提示的内容,然后点击新签协议预约登记。
进入预约代理机构的预约页面后,一定要注意选择的机构时必须和在深圳人社局人才引进测评及申报系统中选择的机构相同,否则是无法通过验证,预约登记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 第三步:办理报到证改派和迁移证

○ 报到证改派

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到毕业院校或当地人力资源局办理报到证改派,抬头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写区级的人力资源局全称也是可以的)

○ 迁移证

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报到证》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迁移证。

○ 注意事项

不涉及迁户的原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 第四步,上传材料

○ 非深户籍的

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自行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学历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办理)

○ 原深户籍的

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 第五步,办理入户

毕业生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入户手续,也可以选择预约派出所在现场办理入户手续,两者唯一的区别是,现场办理的可以同时办理新的身份证(推荐是现场办理的),具体如下

○ 非深圳户籍

毕业生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如果是现场办理的,请携带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 原深圳户籍

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有毕业生本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需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如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携带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婚的,需要提供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 补贴提示

1、申请入户补贴的,需要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后才能申请。
2、申请入户补贴的,务必在入户后一年内提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入户补贴分为市级补贴和区级补贴,区级补贴只有龙岗、龙华、宝安、福田区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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