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万元!深圳泥头车违规处罚措施来了

深圳 泥头车 处罚

资讯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市司法局官网上发布。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通过修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的有关条款,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单位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要求,强化泥头车运输安全管理力度。


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具体条件。据悉,道路运输行业历来有“多、小、散、弱”的特点,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盈利水平低,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往往也很少,不能满足国家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建筑废弃物运输(俗称泥头车运输)更是属于高危行业,历来事故多发。


因此在此次条例修改中,深圳通过多年的实践,建议泥头车运输企业名下自有产权、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得低于四百吨;要求运输单位“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交通安全工作站”、“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设置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停车场面积不低于单位名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投影面积的两倍”。


泥头车运输历来有“多拉快跑”的传统,《条例》着力解决传统泥头车安全和环保的顽疾,降低车辆运营风险,要求“车辆应当统一采用四轴(及以下)型重型载货自卸车辆”,“运输车辆应当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避免车辆违规严重超限超载运输。


泥头车属于重型货车,车辆左右及尾部盲区较大,行人或者电动车进入车辆盲区后发生的亡人事故屡见不鲜。为帮助驾驶员掌握车辆相关盲区情况,降低事故率,《条例》要求“运输车辆应具备左右及尾部盲区监测功能”。


同时,车辆还应当具备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顶盖闭合监测系统车辆运行路线监测系统以及车辆举升或者前厢板平推监测系统;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驾驶员状态和车辆状态;具备车速限制功能、驾驶员身份认证功能、电子联单功能,安装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等车载电子标签。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住房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务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对施工单位按每车次处以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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